预付款在法律上可不可以是全部金额?
1、可以是全部金额。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约定具体内容。预付款可以是部分金额,也可以是全部金额,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2、在某些情况下,预付款可以是全部金额,但在其他情况下,预付款的金额可能会受到法律的限制。下面是一些情况下的法律规定:
(1)消费者权益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家收取预付款时,应当明确预付款的数额、用途、期限等,且不得要求消费者一次性付清全部货款。此外,商家还应当提供合理的安全措施保障消费者的财产安全。
(2)公平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在商业交易中,买卖双方应当遵守公平交易原则,不得以不公平的方式限制交易对方的自由、歧视交易对方、强迫交易等行为。在此背景下,商家若要求消费者提前付清全部货款,可能会被视为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行为。
(3)特殊合同。在某些特殊的合同中,例如建设工程合同、货物运输合同等,预付款的金额可能会受到法律的限制。例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承包商只能要求预付款的总额不超过合同价款的15%。
3、总之,预付款是否可以是全部金额,要看具体情况下的法律规定和合同条款。如果商家要求消费者一次性付清全部货款,消费者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预付款退还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收受方违约、拒绝履行、无法履行合同,或者撤销、解除合同并没有完全履行合同主债的情形下,应当退还预付款。第八十九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九十条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第九十一条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哪些情况下预付款会退还
下列情况下预付款会退还:一是收受方违约、拒绝履行、无法履行合同;二是撤销、解除合同且并没有完全履行合同主债。预付款一般没有双向或单向担保的效力,当事人不履行合同而致合同解除时,预付款应当返还。
哪些情况下预付款会退还
以下情况预付款会退还:
一是收受方违约、拒绝履行、无法履行合同;
二是撤销、解除合同并没有完全履行合同主债的情形下,应当退还预付款。
预付款无双向或单向担保的效力,当事人不履行合同而致合同解除时,预付款应当返还。
哪些情况下可已退还预付款
可以退还预付款的情形有:收受预付款方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效实现,最终解除合同的;无法履行合同的;出现法定无效或可撤销事由,合同被徐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定其他情形等。
预付款合同未成立是否可以退还
预付款合同未成立是可以退还的。因为买卖合同没有成立的,合同就无效,对缔约双方不产生任何法律效力,若一方履行了部分合同义务的,应当予以返还,即要退还已经交纳的预付款。
预付款合同未成立是否可以退还
可以。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消费者支付预付款后,买卖合同没有成立的,合同就无效,合同无效的要退还已经交纳的预付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合同的生效】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后果】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标签: 预付款在法律上 预付款可不可以是全部天天观热点:嫖娼的定义是什么?嫖娼属于行政处罚还是治安管理处罚?
一、嫖娼的法律定义(一)卖淫、嫖娼的定义卖淫,是指以营利为目的,法院申请恢复执行书怎么写范本?申请恢复强制执行需要哪些材料?
一、法院申请恢复执行书怎么写范本法院申请恢复执行书的范本内容书1、个人交的社保在你个人的帐户里存着的,是可以取出来的,单位交的社保在统筹基金里面,这个是不能取出来的,等你退休的时候会用到的。首
信用卡欠款影响公积金贷款吗信用卡没还完公积金贷款还是可以申请的,信用卡不是贷款,有钱没有还完并不影响申请公积金贷款。但是持卡人用卡
信用卡逾期了公积金还能提吗1、信用卡逾期了可以提取公积金,因为这二者不冲突,影响不大。要想提取公积金,必须满足其条件,职工所在单位
信用卡欠款20万还不起了怎么办1、辨别是否是正规平台。先看年利率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如果超过了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就属于
买房怎样提取公积金里的钱(一)买房后提取公积金应该向银行提出书面借款申请并提交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房屋所有权证
国家晚婚假是取消了吗1、国家晚婚假取消了这一说法。根据相关固定,职工本人结婚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
Copyright 2015-2022 法律专家网版权所有 京ICP备2022018928号-42联系邮箱:315 541 185 @ qq.com